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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4 章 过往

作品:逃婚后嫁给大佬[年代] 作者:一之舟 分类:都市言情 字数:36万 更新时间:2024-04-25 07:09

他心里猜想,会不会叶婉宁要跟他说的是:

她不走了,想求他让她在多住一段时间。

那他要答应吗?

霍骁脑海里有两个小人在打架,一个说的是,马上答应她,另一个说的是,晚点再答应她。

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,甩了甩脑袋,将杂乱的念头抛诸脑后。

想什么呢,早就说好了不是么。

翌日,叶婉宁起床,第一件事先是去看衣服干了没有。

她走到客厅,摸了摸挂在晾衣绳上的衣服,还只是半干。

好在外面已经出太阳了,温暖的阳光照射在大地上,空气中有一种雨后淡淡的泥土清香。

叶婉宁将衣服挪到院子里,便撸起袖子,开始准备早餐了。

霍骁的生物钟依旧很准时,他睁开眼睛,果不其然,又听到了楼下厨房传来的做饭声。

起初,刚听见这种锅盆菜刀叮当响的声音,他只觉得烦躁,后来听习惯了,倒是听出几分节奏和韵味了。

霍骁没有第一时间起床,而是在想,如果有一天,听不见这个声音了,他会不会觉得不习惯呢?

叶婉宁刚做好早饭,霍骁便下楼了。

他洗漱完,往餐桌上看了一眼,今天吃的是豆腐花。

有甜咸两种口味,甜的是豆腐花上面浇一勺红糖和姜熬的红糖水,洁白如玉的豆花上面点缀着红艳艳的糖水,煞是好看。

咸豆花就复杂一些,白色的豆花上淋了酱油和辣油,更有绿色的葱花,切碎的紫菜,淡红色的小虾米,花生米、榨菜丝点缀其间。

叶婉宁看着两碗豆花,自豪感满满,不枉她起这么早磨黄豆。

她看了霍骁一眼,他黑如墨玉的眼睛底下,是两个大大的黑眼圈,估计昨晚没睡好吧。

她有些纳罕,昨天一晚上都在下雨,天气十分凉爽,按理来说应该很好入睡的,反正她睡得挺香。

叶婉宁道了声,“早。”然后将两碗甜咸不一的豆花推到霍骁跟前,“你先选。”

有的人爱吃甜豆花,有的人爱吃咸豆花,叶婉宁两种都可以,反正都好吃。

就是不知道霍骁会选那种,所以叶婉宁让他先选。

不过,叶婉宁猜,他估计会选咸豆花吧。

果然,霍骁伸手拿了那碗淋了酱油的咸豆花。

他用勺子挖了一勺豆腐花放进嘴里,豆花入口即化,绵密而嫩滑,在口中流淌,切碎的紫菜和小小的虾米恰到好处的提供了咸味,他忍不住一口接一口,将咸豆花吃了个干净。

霍骁放下碗,目光在叶婉宁身上转了一圈,“你昨天要跟我说什么?”

叶婉宁还沉浸在甜豆花的美味之中,昨天煮红糖姜汤和今天做甜豆花用的糖,都是孙红秀和何春雨余给她的。

还有咸豆花上的虾米和紫菜,她虽然没吃,但也能想象得到那种咸鲜的口感。

叶婉宁有些惋惜,要是离开海浪岛,就尝不到这些好吃的了吧。

她回过神,“哦,也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。”

她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,已经到霍骁去部队的时间了,“你先去部队吧,晚上回来我再跟你说。”

霍骁点头,换上衣服去了部队。

一整天,他都心不在焉的,连季学琛都看出来了,傍晚的时候拉住霍骁问,“你今天咋了?”

霍骁张了张口,想把让叶婉宁留下的事跟季学琛说说,让他给个参考意见。

可一想到季学琛这个大嘴巴,肯定会笑他出尔反尔的。

话到嘴边,又咽了下去,吐出两个字,“没事。”

季学琛撇撇嘴,“古古怪怪的。”又问,“哎,那位叶姑娘,明天就走了对吧,咱们明天要不要去送别送别啊。”

霍骁脚步不停,“不用。”

留下季学琛在原地,啧一声,“真无情。”

霍骁回到家的时候,天已经擦黑了,房子里亮着橘色的灯光,温馨而动人。

霍骁推开门,叶婉宁正在桌前布菜,橘色的灯光下,她柔美的侧脸染上淡淡的绯红。

见霍骁回来了,她脸上漾起一个笑,神采飞扬,“回来了。”

霍骁喉结滚动,“嗯。”

他不知为何,突然想起叶婉宁还没来的时候。

那时候他从部队回来,房子里总是黑黝黝的,空洞洞的,不会亮起灯光,也没有人等他下班,更不会有人跟他说一句,回来了。

以前没觉得有什么,他一直都是那样过的,可现在有了对比,他莫名有些贪恋现在的温暖。

霍骁扫了叶婉宁一眼,发现她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,而他借给她的那套白衬衫和黑西裤,已经被叠的整整齐齐,放在了长椅上。

“快吃饭吧。”叶婉宁坐下,“菜凉了就不好吃了。”

今天,是她在霍骁家的最后一天,也是她呆在海浪岛的最后一天,她使出浑身解数,才做出了一桌十分丰盛的菜。

猪肉和蟹肉、虾仁做成的狮子头,每一颗都有婴儿拳头大小,在灯光的照耀下,透着好看的酱色。

被切成方形小块的东坡肉,色泽红亮,散发出阵阵馋人的香味。

新鲜的银鱼与蛋液拌匀,做成一道银鱼煎蛋,既保留了银鱼的鲜味,又有鸡蛋的嫩滑,好吃的能让人连舌头都一块咽下去。

主食是秃黄油拌面,螃蟹拆出蟹肉,熬出秃黄油浇在面条上,蟹膏有着独特的沙沙的口感,美味得无法言语。

明明每道菜都很好吃,可不知为何,霍骁有些食不知味。

他挑起一筷子秃黄油拌面放到嘴里。

面是他最喜欢的细面条,秃黄油更是鲜得无与伦比,可他却觉得像在嚼蜡一般。

叶婉宁看他一眼,咬着筷子道,“那个——”

“现在可以说了吗?”

“什么?”叶婉宁愣了愣。

霍骁:“我说,你昨天要跟我说的事,现在可以说了吗。”

“哦。”叶婉宁道,“我是想说,之前我晒在阳台的金蚝,再过两天就可以吃了,你吃的时候,用锅煎一下,等滋滋冒油的时候就可以吃了。”

“还有还有。”她掰着手指头数,“那个酱牛肉,我看你喜欢吃,就找红秀换了些牛肉票,又酱了一些,就放在五斗橱里,你晚上可以拿来下酒,不过现在天气热,不能放太多天,会放坏,最好两天内吃光哦。”

“腌黄瓜和辣白菜、酸豆角,还有泡椒藕带,我都腌制了一些,就放在厨房靠灶台墙角的玻璃罐子里,这个可以放久一些,你平时喝粥的时候,可以拿一些出来配粥吃,或者拿去部队食堂配馒头吃,也很下饭的。”

“对了,五斗橱里还放着一罐我泡的青梅酒,是酸甜口味的,酒的度数不高,比较适合女孩子喝,你可以试试,要是不喜欢,就送给红秀她们吧。”

她每说一句,就像有羽毛在霍骁心上挠了一下。

他从未想过,她都要走了,居然还替他想了这么多。

叶婉宁总算说完了,她抿嘴一笑,脸上一对甜美的酒窝,为她增添了几分俏皮,“都记下了吧?”

霍骁没有接话,而是起了另一个话题,“你——,跟我说说你家里的事吧。”

宋雪梅第一次寄信来说叶婉宁的事的时候,只是在信上模糊地提了一嘴,说这姑娘的家里人对她不好。

叶婉宁此人,当时对霍骁来说,只是一个名字,一个模糊的形象,当时看完也就过了。

他是在叶婉宁到了海浪岛之后,才开始对她感到好奇,开始慢慢地观察她,才发现,叶婉宁身上有许多异样的地方:

枯黄干燥的头发,瘦得一阵风能吹到似的身体,额头的伤口,小了一截,打着很多补丁,一看就是男款改的衣服,少少的行李,继承奶奶的名字……

霍骁才终于意识到,什么叫做家里人对她不好。

叶婉宁以为他只是对她的经历感到好奇,反正明天就要走了,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。

她徐徐道,“我爸我妈重男轻女,想把我嫁给公社大队长家的傻儿子,换一笔丰厚的彩礼,给我哥娶媳妇,给家里盖三间大瓦房。”

她表情平淡,仿佛这件事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。

可霍骁却明白,那朴实平淡的话语里,藏着多少的波澜壮阔。

他听得心里一紧,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抓住,忍不住追问道,“那后来呢?”

“后来啊。”叶婉宁俏皮地眨了眨眼睛,“后来我就跑了呗,我聪明,先假意答应他们,然后备足干粮和水,趁着我爸高兴的时候,给他们灌酒,等他们酒醉陷入梦乡的时候,我就摸黑跑了。”

她吐了吐舌头,似乎很有几分后怕,“差点就被他们追上了,还好我机灵,躲进了货车车厢里,跟着车,一路到了省城,也是在那,碰到了宋阿姨。”

提起宋雪梅,叶婉宁心里一暖,脸上的笑容也真心实意了几分。

她看向霍骁,“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应该跑啊。”

按照这年头的观点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
父母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,更何况,叶前进和周秀兰又不是让叶婉宁去死,只是让她嫁给一个傻子。

是啊,只是嫁给一个傻子罢了,最多,不过赔上自己的一辈子。

叶婉宁说了这么多,也只是发泄心中的郁气而已,她没指望霍骁能明白她,理解她。

毕竟两人,隔着几十年的代沟呢。

而且,从宋阿姨那就能看出,霍骁的家境一定很好。

一个出身优渥,家世背景,个人能力,挑不出一点毛病的天之骄子,怎么会理解一个‘乡下’女孩求天天不应,告地地无门的苦闷呢。

叶婉宁继续说下去,她弯了弯嘴角,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,“很多人,包括我爸妈都以为,嫁给家境优渥的傻子,也就是苦上半辈子,受半辈子的磋磨,如果运气好,把傻子熬走了,就能享福了。”

“其实不是的,万一又生了个傻子,这一辈子,就是吃了黄连,苦到了心里。”

叶婉宁:“有件事,连我爸妈都不知道,我小时候在外面玩的时候,不小心跑到了大队长家,他们家有间旧屋,屋子里关着一个女人,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厚厚的黑色铁项圈,一条长长的锁链系在她的脚上,另一端系在了柱子上。”

“大队长的二伯站在女人跟前,他手里端着一个碗,将碗里的粥往女人嘴里塞,女人张着嘴,粥却喂不进去,淌了大半到她的襟前,大队长的二伯急了,将碗直接摔在了地上,兀自发着脾气。”

“那时候我只觉得他不像正常人,毕竟哪个成年人,在这种情况下,会眼歪嘴斜淌着口水,会愤怒得像猩猩一样跳起来,两只手锤着胸口。”

“我被摔碗声吓了一跳,发出了声音。”

这是原主的记忆,叶婉宁陷入回忆中,眼里的惊恐一闪而过。

“那个女人听见我的动静,她朝窗外望过去,正好跟我对视。”

她头一回见到那样的眼神,呆滞得就像在木头上挖了两个洞,若不是眼珠偶尔转动几下,简直不像个活人。

原主当时还小,吓得立马就跑了。

“后来才听说,那是大队长的二伯娶的媳妇,一个外地的女人,她年轻貌美,听说还读过书,不知道是怎么嫁进我们那个小山村的。”

“之后,我见到大队长的儿子,一样的眼歪嘴斜,一样的稍微不顺就发脾气,一样的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发着脾气。”

“我终于意识到,他们家的‘傻’,是会遗传的,大队长的二伯是傻子,他的儿子也是傻子。”

这也是原主撞墙的原因之一。

叶婉宁摸了摸额头上的伤口,虽然已经快愈合了,但因为创伤综合征,她还是觉得那里钝痛钝痛的。

“我不想变成那样的女人,也不想生一个像大队长的儿子,大队长的二伯那样的孩子。”叶婉宁道,“所以我跑了。”

她露出一个笑,笑容甜美而畅快,就像拨开云雾见青天一样,“还好我运气好,逃出来了。”

霍骁喉咙哽噎,他想张嘴说些什么,类似于安慰的话。

可嘴巴张合了半天,他一个字也没说出来。

在这样的情形下,说什么都是徒劳的吧。

而且霍骁隐隐感觉,叶婉宁不需要他的安慰。

叶婉宁昂起下巴,微眯起眼睛,眸光流转,“如果不是时间不够,又怕打草惊蛇,我还想放把火再走。”她抿着嘴,深深的酒窝像嵌在脸上一样,甜甜笑道,“我说笑的。”

霍骁还是头一次见到她脸上露出那样的表情,有点坏坏的,带着别样的风情,勾得人心痒痒。

在她的注视下,霍骁脑海里突然升起一个念头,如果叶婉宁愿意,他甚至可以在她放火的时候帮她递柴禾望风。

霍骁突然惊醒,他手一紧,掌心全是汗。

作为一个人民子弟兵,怎么能有这种想法。

一定是因为今晚的气氛太奇怪了,所以他才会起这种不该有的心思。

叶婉宁笑着接着说,“刚逃出来的时候,我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,我以为我能靠一技之长生存,结果现实给了我一耳光。”

这个年代不允许摆摊呀,她空有一身的厨艺,却无处施展。

“所以我很谢谢宋阿姨,要不是她收留我,估计我要流落街头了。”叶婉宁笑眯眯地道。

即便她语气轻快,说的轻松,霍骁还是能听出其中的艰辛。

他沉默许久,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,“如果离开海浪岛,你要去哪?”他顿了顿,“回去找我妈吗?”

“我倒是想。”叶婉宁道,“可惜大队长带着我爸妈,把找我的寻人启事,贴的整个省城都是,回去还是很危险的,很容易就会被认出来,也会给宋阿姨带来麻烦。”

“我应该会去别的地方,躲一段时间,等安顿下来,再给宋阿姨去信吧。”

霍骁问:“我有一个问题,当初你为什么会答应我妈,从祁省跑过来。”

“嗯——”叶婉宁想了想,“第一,宋阿姨跟我说,海浪岛有很多的海鲜和水果吃,我是个吃货,所以就过来了。”

吃货?

霍骁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,他的目光在叶婉宁脸上转了一圈,觉得形容得很贴切,“那第二呢。”

“第二啊,因为宋阿姨说,你是军人啊。”

霍骁眼尾轻扬,“我是军人怎么了。”

叶婉宁吐了吐舌头,“你是军人,应该会些拳脚功夫的哦,要是大队长跟我爸妈找来了,你应该能帮我抵挡一阵。”她补充道,“看在宋阿姨的面子上。”

她接着道,“再说了,这里是部队,呆在这,相对来说,还是比较安全的,他们总不能罔顾我的个人意愿,强行把我带走吧,而且出于人道主义,应该会有人帮忙拦一拦。”

她俏皮地眨眨眼睛,“那样我就不是单打独斗啦。”

霍骁嘴角几不可见地微微翘起,“那你就不怕我站在他们那边,把你扭送回祁省,送到你爸妈身边吗。”他难得说起了俏皮话,“正如你所说的,我是正义的军人啊。”

叶婉宁呆了一瞬,出于对宋阿姨的信任,她完全没有过这种预想,“不、不会吧?”

一开始,确实是因为觉得叶婉宁有些来路不明而收留了她。

现在,都说清楚了,霍骁心里也没什么好别扭的了,“不会。”学着她的样子道,“看在我妈的面子上。”

叶婉宁长舒一口气,拍了拍胸脯,“那就好,吓死我了。”

她道,“不管怎么说,这段时间多谢你的照顾啦。”又笑道,“有机会我会回来看你的。”

霍骁没有接话,叶婉宁眉眼间露出几分疑惑,“这时候你不是应该客气一下,说句‘一定要来啊’吗。”

好家伙,还自己脑补上了。

霍骁差点笑出声,好在他面色一相严肃,叶婉宁没看出来。

他指了指墙上的挂钟,叶婉宁疑惑更甚,“什么意思?”

“时间不早了,该睡了。”

说完,他便起身上楼。

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云彩。

“什么啊。”叶婉宁嘀咕道,“要问的是你,不想听了的也是你,真难伺候。”

许是说了很多的话,叶婉宁今晚睡的格外香甜。

翌日,叶婉宁起床,先把床铺给收拾干净,才收拾自己的行李。

她的行李很简单,就是几套单薄的衣服,只需要简单叠一下。

她把衣服叠好,摸到包袱底的三百来块钱,余下她自己的两块钱,还有火车票钱,剩下的都是宋阿姨和霍骁给她的钱和票证了,全都塞到枕头底下。

然后默默祈祷,霍骁勤快点洗被子,别让钱遭虫蛀了。

全都弄完,叶婉宁看了一眼窗外。

天空一碧如洗,偶尔有鸟飞过,停留在树枝上,发出清脆的叫声。

远远望去,能看到蓝色的大海,白色的沙滩,还有连绵起伏的椰子树,这都是海浪岛独有的美景。

她留恋地多看了两眼,以后,估计很难看到这般景色了吧。

时间不等人,也到了该走的时候,叶婉宁最后看了一眼,便紧了紧包袱的系带,准备出发去港口买票了。

刚转身,就看到霍骁斜斜的倚在门上,半吊着眉梢道,“你去哪。”

他今天没穿海军服,而是穿了一套黑色的中山装,衣服最上面的扣子没扣,看着不像之前那么严肃正经,倒是添了几分风流的韵味。

叶婉宁道,“明知故问,你说呢。”

霍骁嗤了一声,单手把她的包袱拎过去,“行了,你不用走了。”

等会,什么意思?

见叶婉宁还愣愣的,霍骁忍不住弯了弯嘴角,“我同意你留下来了。”

叶婉宁都以为自己幻听了,眼里满是怀疑,“真的假的?”她伸手在霍骁面前挥了挥,“霍团长,你被人掉包了?”

霍骁握拳放到嘴边,咳嗽一声,“就当我大发善心,让你留下来不行啊,反正家里房间多,再说了,昨天谁跟我卖惨,说要是不收留她,又得去流浪了。”

屁!

她哪是那个意思!

叶婉宁简直欣喜若狂,太好了,不用走了,以后又能跟红秀、春雨一起去后山摘果子,去海边赶海了。

其实如果可以,她真的不想离开海浪岛。

从现实层面讲,离开海浪岛,没有丰富的海产和水果,又要去过那种连油都得抠抠搜搜过的日子了,而外面,也没有像军属大院这么宽敞还带院子的房子住。

而且这里还通水管了,不用去井边打水,一开水龙头就有水

但叶婉宁还是不太放心,迟疑道,“那我真就不走了?”

霍骁偏过头,让人看不清他的神情,“嗯。”

他用余光瞥了叶婉宁一眼,昂着下巴道,“不过先说好,虽然允许你住在这,但是你别乱打我的主意。”

叶婉宁沉默良久,才很委婉地道,“潘驴邓小闲,您符合哪条?”

作者有话要说

什么是潘驴邓小闲捏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