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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83 章 穿越第一百七十八...

作品:美人女配带崽二嫁[七零] 作者:似伊 分类:都市言情 字数:484万 更新时间:2024-04-05 20:12

第183章

外面的沈怀山听到爱人这话,差点没笑岔气,他咧着嘴,“你进去仔细找,把屋内每一个角落都找一找。”

就算是在迟钝的陈秋荷,也意识到了不对了。

“美云?”

“是美云回来对不对?”

除了美云,她想不到还能有谁,能够在她卧室里面,一下子放这么多猪肉出来?

在别人家都是不可能的,毕竟,现在猪肉极为珍贵,就算是他们想买也不容易。

更别说,像这种大手笔了。

在得到沈怀山点头后,陈秋荷忍不住高兴了起来,回头就要去每一寸的寻找。

结果,沈美云牵着绵绵出来了,“妈!”

“我在这里。”

她出现在陈秋荷的面前,陈秋荷没有急着上去拉着她,拥抱她,而是仔细的打量着她的女儿——沈美云。

一寸一寸的看着,不放过一丝一毫。

半晌。

陈秋荷眼里闪着泪光,“瘦了,瘦了不少。”

瞧着人也干练了,像是一直被他们庇护着的女儿,从柔弱走向了坚韧和强大。

在他们没看到的地方,女儿在越来越好。

沈美云主动上前抱着陈秋荷,“是苦夏,吃不到妈妈做的饭菜,所以才瘦了。”

她到了夏天后,确实是胃口不如冬天的好。

一句话,让陈秋荷又心疼,又难受的,“留下在家住几天,妈保管你把养的胖胖的。”

这就是当母亲的。

旁边的沈怀山怕沈美云为难,便说道,“秋荷,你当美云还是以前在家的小孩子啊?她如今也结婚成家了,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工作,哪里能回来住这么久的?”

这话说的,陈秋荷倒是懵了几分,“是了。”

沈美云怕陈秋荷失望,便说道,“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,最少能在家住一周,而且绵绵要留家一个月呢。”

绵绵顿时接嘴道,“是啊,姥姥,等妈妈回去了,我来陪你呢。”

这话说的,陈秋荷心里到底是不那么难过了。

“晚上想吃什么?”

直接问了起来。

沈美云理直气壮的提要求,“妈,想吃您做的锅包肉,在来一个糯米排骨,还要一个红烧猪蹄,要吃那种猪蹄入口即化的那种,最好带点辣味。”

呜呜呜,光想想就馋。

陈秋荷听到闺女提的这一系列要求,想都不想的答应了下来,“没问题。”

“都给你安排上。”

对于当母亲的来说,只要孩子愿意吃,她从来都不嫌麻烦。

沈美云也没让陈秋荷一个人做,她去换了衣服,让绵绵去烧火,又沉寂提了两份豆汁儿出来。

“爸妈,快喝,我过年的时候去北京和绵绵一起买的,买了好几份呢,等喝完了,我在给你们拿。”

放在泡泡里面是最方便的,不会变质。

沈怀山在厨房打下手的,他听到有豆汁儿,眼睛当场就亮了,丝毫不客气,接了过来,从柜子里面取了两个碗出来。

把两份豆汁儿分别倒了进去。

他还不忘问了一句,“美云,你和绵绵喝不喝?”

一大一小同时摇头,“不要。”

她们受不了豆汁儿味。

也只有老北京人才爱喝,例如沈怀山,当他喝了第一口豆汁儿的时候,整个人都餍足的眯着眼睛。

“知道我离开北京觉得最不方便的是什么吗?”他似乎也不指望家人回答,便自言自语道,“就是早上起来后,喝不到这一碗浓浓的豆汁儿。”

这是根深蒂固的习惯,一下子改正过来,说实话很难。

再次喝到豆汁儿的时候,让沈怀山整个人都活泛了过来。

陈秋荷倒是没他这般爱豆汁,她到底不算是正经的北京人,只是尝了一口豆汁儿后,便把自己的碗推给了沈怀山。

“你喝吧,太久没喝这个味了,我反而不习惯了。”

以前天天喝觉得还成,这次喝,觉得味道太怪了。

知道陈秋荷确实不爱,沈怀山这才把她的那份也喝了。

解决了这不方便拿出来的东西,沈美云这才松口气,问了一声,“舅舅呢?”

“你舅舅这几天上山去了,基本上要很晚回来。”

自从陈远结婚后,陈荷塘就像是上了发条的马达一样,一下子转动了起来。

在也不消极怠工了。

以前也打猎,但是最开始的时候,沈美云他们还没认亲,陈荷塘是一周去一次都不错了。

后来,沈美云一家子住进来,陈荷塘肩膀上有了点压力,便是一周去两次。

如今,陈远结婚了,陈荷塘得知他娶的还是北京的姑娘,人女方家里条件好啊。

陈荷塘总觉得自己给儿子拖后腿了,等陈远他们离开后,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。

每天就往大山里面跑,而且一跑就是一天,压根见不到人,有时候能一口气在山里面待两三天,就为了等一只猎物。

打到猎物后,刨去自家吃的那一部分,剩下的陈荷基本上都拿去换钱,换物了。

就打算攒着,多攒一点。

到时候好贴补陈远。

当父母的就是这样,总是想尽办法去贴补孩子。

给孩子们减轻负担,陈荷塘也不例外。

沈美云听到这,她意外了下,“我大哥在驻队的工资不低啊,而且嫂子也是,她北京钢厂的财务工作还没辞,也在拿工资,更别说,我之前还提议了,她在驻队帮忙做预算会计和成本会计,也是可以拿工资的,算起来,嫂子每个月的工资比大哥还多,他们生活完全没有压力,舅舅不用这般拼命的。”

这话还未落。

陈荷塘肩膀上就扛着一只傻狍子回来了,那傻狍子还是活着的,用草绳绑着了四肢,在陈荷塘的肩膀上乱抖动。

被陈荷塘铁塔一样的胳膊,给压的死死的。

“那不一样。”他把傻狍子放在地上,认真道,“他们赚是他们赚的,我当父亲的总归是要帮下忙的,阿远可怜没有母亲,以后玉书大概率也享受不到婆婆帮忙照顾,我就想着,多赚点钱,多打点猎物,在其他方面弥补下他们。”

这就是当父母的心。

永远都是生怕给孩子的不够多。

说完这话后,陈荷塘才意识到哪里不太对,“美云,你们回来啊?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

他总觉得自己错过了好多。

沈美云噗嗤一笑,“舅舅,我们也回来没多久,最多一个小时。”

“您晚上还上山吗?”

本来,陈荷塘还打算在跑一趟的,但是瞧着沈美云回来了,便摇头,“不去了,晚上在家。”

听到这话,沈美云顿时笑了起来,“那好,晚上我们家吃大餐!”

厨房已经忙活的差不多了。

锅包肉,糯米排骨,最慢的则是一个红烧猪蹄,猪蹄不好炖,陈秋荷是用里锅的灶,用着大火足足炖了四十分钟,用着筷子能扎进去后,便捞起来,进行红烧。

刚刚过的红烧猪蹄,油光蹭亮,猪蹄一颤一颤的,香味更是扑面而来。

“端上去吧,我在炒一个白菜马上就来。”

沈美云嗳了一声,端了一盆子红烧猪蹄上去,转头就来到了厨房,两个锅子一起用,一个锅在炒白菜,一个锅在焖米饭。

沈美云瞧着那米粉焖熟了,便拿了碗,挨个盛了端上去。

在白花花的大米饭上,盖上一层红烧猪蹄的汤汁儿,那汤汁顿时裹着大米,入口先是咸香,再接着就是浓腻可口,极为下饭。

吃一口米饭,在咬一口猪蹄,猪蹄软烂可口,入口即化,先是肥腻的胶原蛋白,在接着是劲道的瘦肉,醇香而浓厚,微辣入味,解腻又下饭,真的,沈美云觉得自己幸福的要爆了。

“妈,这红烧猪蹄也太好吃了。”

真的,她一口气吃了三个,竟然一点都不觉得腻味。

陈秋荷看到闺女喜欢吃,她便在旁边捧着碗看着她,还不忘时不时的在给她夹一个猪蹄。

“慢点吃,不着急。”

绵绵跟着道,“妈妈好久没吃姥姥做的猪蹄呢。”她也吃的满口流油。

绵绵吃的是不辣的猪蹄,沈美云提前给她挑了三大块,胶原蛋白最多的!

她这会正吃的不亦乐乎。

“我也好久没吃到姥姥做的红烧猪蹄了。”她满足的眯着大眼睛,小嘴叭叭叭地夸赞,“也太好吃了吧!”

得!

三两句话哄着的陈秋荷是眉开眼笑的,“喜欢吃留在姥姥这里,姥姥这个月天天给你做好吃的。”

人都是感性动物,也会爱屋及乌,陈秋荷便是如此,她把沈美云当做命根子,而她的女儿把绵绵当做命根。

所以,在陈秋荷对绵绵的爱也不少。

只是,和沈美云的纯粹不一样,陈秋荷完全是爱屋及乌。

绵绵想也不想的答应了下来,“好啊。”

“到时候我白天去找银花姐姐玩,晚上回家吃饭。”她都把自己安排的明明白白。

引得大人们一阵哄笑。

吃过晚饭后,一桌子的狼藉被收拾好了。

绵绵经过一天的赶路,早已经困顿的不行,沈美云把她哄睡后,便躺在炕上,和陈秋荷说悄悄话。

时隔六个月,母女二人像是有说不完的话。

当然,沈怀山很有眼色的离开了,晚上去和大舅哥陈荷塘挤一个屋。

隔壁。

沈美云把这段时间的事情,一点点都和陈秋荷分享出来。

在陈秋荷听到季长峥去结扎的时候,她顿时愣了好半晌,“你说什么?”

“长峥去结扎了?”

饶是她都有些震惊。

沈美云嗯了一声,“您小点声,别爸和舅舅都吵醒了。”

对方还住在隔壁房间呢。

陈秋荷愣在原地好久,过了半晌才说,“长峥对你,是真的没话说。”

连这方面都考虑到了。

说实话,陈秋荷自认为沈怀山对她,却还是做不到季长峥这个份上。

所以。

陈秋荷是真为沈美云感到高兴,她握着她的手,低声道,“嫁给季长峥,这辈子也算是值了。”

他们当父母哪一天真要是走了,也是无憾的。

沈美云依偎在陈秋荷的肩头,“季长峥是很好。”

她笑了笑,岔开了话题,“您和爸呢?这段时间还好吗?”

陈秋荷絮絮叨叨的把这半年的事情,一点点说出来,说是母女,在这一刻,她们更像是经久不见的闺蜜,在互相诉说着这半年来发生的点点滴滴。

从九点多,说到了凌晨一两点去,眼见着时间不早了。

陈秋荷催着沈美云,“快睡。”

“不要熬夜了。”

这话说的沈美云哭笑不得,心说她妈不也没睡觉,在熬夜吗?

不过,她这会自然不会去煞风景的这种事。

第二天一早,沈美云难得睡了个好觉,绵绵被沈怀山带到了生产队去了,沈美云睡醒的时候,已经是接近十点了。

她只觉得整个人都松散了起来,慢悠悠的洗漱,打开锅盖一看,里面温着的有一碗红薯粥,还炒了一个青豇豆,看起来就有食欲。

沈美云慢吞吞的吃完了粥,觉得整个胃都舒服了起来,又四处看了下。

家里这会没人了,就她一个。

鸡圈的母鸡在嘎哒嘎达,捉着地上的虫子吃,就连昨儿才抓回来的傻狍子,也被关在里面吃着青草,一双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沈美云。

沈美云想要摸摸它的头,傻袍子也不动,任由着她摸,逗弄了下傻狍子,她这才转头回家提了一袋透明袋子装着的白糖,刚好一袋一斤。

沈美云掂量了下,又抓了一把水果糖随手揣到兜里面,关上大门,溜达到了生产队去。

现在正直生产队忙碌的时候,家家户户基本上都在地里面出工分,知青点也不例外。

沈美云一路从山脚下,抵达到了老支书家,路上遇到几个零星的小朋友。

甚至,连带着她家绵绵都没看到。

不过,倒是不担心,毕竟生产队的社员们都不错,而且她爸妈也在生产队扎根了,如今也算是半个生产队的自己人。

沈美云按照计划,一路溜达到了老支书的家里,她每次回来都会来老支书家看望。

不为别的,一是感激当初老支书对她和绵绵的照顾,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,便是她爸妈在生产队。

老支书作为领头人,沈美云和他关系打好了,父母也会受益。

她这会过来的时候,老支书家就只有胡奶奶在摘豆角。

这明显是在准备晌午饭在,家里的男人们都去地里面上工去了。

沈美云敲了敲院子的门,胡奶奶摘豆角的手一顿,顺势看了过去,待看清楚来人后。

胡奶奶顿时惊讶了起来,“沈知青?”放下手里箩筐,迈着小脚朝着沈美云走过去。

沈美云忙搀着她,“胡奶奶,好久不见啊?”

“身体还好吗?”

胡奶奶满头银白色的头发,面色慈祥,笑眯眯道,“一把老骨头了,还不错,姑且能在家打打杂,做做饭。”

“沈知青,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

有一段时间没看到她了。

沈美云笑了笑,“昨晚上好晚才回来的,这不早上睡了个懒觉,睡醒了过来看看您,知道您和老支书身体安好就行。”

这就是会说话,会来事了。

回来休息了一晚上,醒来第一件事就来看望他们,不止是重视,还把他们给放在了心上。

胡奶奶听完后,心里极为妥帖,“你这孩子有心了。”

拉着沈美云坐到了屋檐下,屋檐下这会没太阳了,又是正对着篱笆园的大门,多少有点穿堂风进来,算是凉快。

胡奶奶这人也不是不识好歹,转头就进屋,拿了一把菇娘果出来,递给了沈美云,“这是孩子们上山摘的,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,你尝尝?”

沈美云也没客气,接了几个过来,剥起来尝了下,“好吃!”

她这人落落大方,不嫌弃,也坦然,这让胡奶奶越发喜欢了几分。

胡奶奶笑眯眯的,连带着脸上的褶皱都带着几分慈和,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
沈美云也把提在网兜里面的一袋白糖拿了出来,交给了胡奶奶,“过来的太急,也没准备啥好东西,想着您爱喝糖水,就拿了一包白糖过来。”

她说的谦虚,其实她和胡奶奶都知道,这年头白糖珍贵,甜滋滋的,不管是怀孕的人,还是生过孩子的人,或者是老人以及生病了的人,能够喝一杯糖水,那都是顶好的。

胡奶奶摇头,“上门来看看我这老太婆就好,还拿什么东西?”

沈美云笑了笑,“总不能光靠嘴想着不是?”

这话说的,胡奶奶都忍不住哈哈笑,“你啊。”

不过这一次,却是没在拒绝,沈美云陪着胡奶奶聊了半个小时候,准备晌午回家吃饭的。

老支书放工回来了,他肩膀上扛着一个?头,弯着腰,穿着一件对襟短褂,看起来精神头不错。

他进来的时候,沈美云刚好站起来,准备告别胡奶奶。

这不,就被老支书给遇见了,“沈知青?”

他也意外了下,“你回来了?这个点还走什么,中午就留在家里吃饭好了。”

老支书对于沈美云是极为喜欢的,年轻的后生,又有能力,又会来事。

说实话,没有人不喜欢。

老支书也是。

沈美云摇摇头,“不了,我来了一会了,晌午回去我做饭,我爸妈还有舅舅他们才能吃个现成的饭菜。”

老支书见留不住,便把?头放了下来,“我随着你一起走一圈。”

这是要和沈美云说话了。

沈美云意外了下,点了点头,老支书随着沈美云出去后,两人到了外面,也没旁人。

老支书先是寒暄了几句,“你在驻队还好吗?”

沈美云,“还成,都是过日子。”

听到这话,老支书忍不住笑了,“你性格好,能力强,不管在哪里都过的不错。”

沈美云,“您真是把我捧太高了。”

老支书,“实话实说而已。”寒暄过后,便进入主题,“是这么一个情况,你妈不是调到了公社中学去教书了吗?”

沈美云点了点头,“是。”

“我感觉现在外面的风声有些紧,若是你信任得过我,我给你一个建议,让你母亲教完这一段时间的书,还是辞掉回到我们生产队养猪的好。”

别的不说,起码在他眼皮子底下,出不了大问题。

但是放在公社,天高皇帝远,又是教书匠,若是真出点问题,老支书就是想搭把手都不容易。

沈美云听到这话,神色顿时一凛,“现在情况这么严重了吗?”

老支书摇摇头,“目前还没有,但是以防万一。”

“我前段时间去公社开会,听说漠河市那边的中学都停课了。”

他剩下的话没说,若是漠河市的中学都这样了,那他们公社中学还会远吗?

那一阵风迟早会刮过来的。

老支书剩下的话,沈美云听明白了,她当即便道,“我回去就和我妈说,尽快把教书的工作给辞了。”

这时候没有什么比养猪,种地更为安全的。

其他,都是其他。

老支书见她能听进去,便松口气,“沈知青,你不觉得我多事就行。”

这事情,他其实侧面和家里人提过,但是他们家里的人都觉得他太过多管闲事了。

毕竟,人家陈秋荷去教书,不比养猪体面太多了,而且工资也高,冷不的让人家教书的工作给辞了,搁着谁,谁都不愿意。

沈美云当即便摇头,“哪里,您把我当自己人上心,我感激都来不及。”

“老支书,真是谢谢您了。”

这一趟来的值得。

老支书不在意的摆摆手,“这件事你回去后,尽快敲定解决了,我上次听说这个消息,还是一个星期之前。”

多一天就多一天的变动。

沈美云嗯了一声,告别了老支书后,原本她还打算去一趟知青点的,但是因为惦记着老支书说的话。

她便索性直接回家了,这会才十一点多,陈秋荷还没下班,沈美云便先在厨房忙活了起来。

蒸了红薯米饭,又切了一块五花肉,她做饭舍得,直接切了一斤进去,炒了个土豆片五花肉,以及四季豆焖肉。

对于陈荷塘和沈怀山来说,他们都是很劳累的,平日生活上又不注重,很容易营养不良。

不过有个唯一的好处就是,陈荷塘是猎户,平日上山能打到猎物,也算是能打打牙祭。

但是那些肉,要沈美云来看,还是没有五花肉香啊。

五花肉切片,放在锅里面一炸,那香味恨不得十里八乡都能闻得到。

沈美云就是这么做的,炸过的五花肉出猪油,来炒土豆片,连带着土豆片都是一股肉味。

更别说还有茄子了,茄子这个菜本来就吸油,没油也不好吃,这炒出来让人分辨不出来,到底是在吃茄子,还是在吃肉了。

三个菜,她做的很快,而且份量也足,尤其是那个土豆烧肉,绵绵最爱吃面面的土豆,沈美云特意多切了几个进去。

最后都是用搪瓷盆装的。

他们住的是半山腰,所以做饭真传不到山脚下去,但是即使这样,陈秋荷回来走到篱笆园外面的时候,闻到那肉香味,还是忍不住吸吸鼻子。

“真香啊。”

要不怎么说猪肉好吃呢,什么野鸡肉,狍子肉,兔子肉,都没有猪肉炒出来香。

旁边的沈怀山是后面回来的,他还牵着绵绵,绵绵上午随着他一起去看诊了。

在外面跑了一上午,绵绵早都饿了,闻到味就甩开了沈怀山的手,冲到了屋内。

“妈妈,妈妈,你做什么好吃的了?”

沈美云,“做了你爱吃的土豆红烧肉,快去洗手,要吃饭了。”

绵绵脆生生地哎了一声,陈秋荷给她洗手,沈怀山去端饭,陈荷塘也从山上下来了。

没抓到猎物,但是摘了一捆子野蒜苗和小野葱回来,瞧着就香。

沈美云顺势接了过来,洗了洗,切成段,点缀在菜上面,黄色的土豆片加上绿色的葱段,别提多好看了。

沈美云炒的这三个菜,都是加了肉的,所以,别提多下饭了。

陈秋荷把那个三个菜往桌子上一端,她顿时压低了嗓音,“你这孩子,把所有的肉都嚯嚯完了吧???”

那么大的块的肉,光一个土豆烧肉,她都在最上面看到了七八块了,更别提底下还有多少。

沈美云,“一斤半全部切了。”

“三个菜平均下来,一个半斤肉吧。”

陈秋荷听到这话,深吸一口气,差点没昏头过去,“人家一斤的肉吃整个过年,从头到尾吃不完,到了咱们家,一斤半的肉吃一顿?”

沈美云不在意道,“猪肉嘛,就是要新鲜的才好吃,这天气又热,在不吃到时候腌入味了,太咸就不好吃了。”

陈秋荷还要说些什么,但是却被沈怀山拉住了,“孩子炒都炒了,你在说也没用了,快吃吧,不然糟蹋了孩子的心意。”

他们哪里不知道呢。

这是沈美云为了他们改善生活用的。

等沈美云一走,一家子的生活又清苦了起来,毕竟,这年头各个都是面黄寡瘦,要是他们家吃的膘肥体壮,那才是真有问题了。

陈秋荷听到沈怀山的这话,这才没有说些什么,只是吃饭的时候,她忍不住一个劲的叹气。

“美云,你去驻队了,和长峥过日子,可不能这般铺张浪费,咱们过日子主张一个细水长流。”

沈美云咬着一块土豆片,拌着米饭吃,“妈,这你可就说错了,季长峥吃东西比我还浪费呢。”

“要是他吃肉,知道怎么做吗?”沈美云挑了下五花肉片,“他爱吃红烧肉,要切成四四方方一块块的,一斤半的肉别说炒三个菜了,还不够他一个人吃。”

“我要是在家做红烧肉,最起码是两到三斤肉切成二十多块,一砂锅炖好,一顿造完,一块不留。”

陈秋荷,“……”

她和沈怀山对视了一眼,都有些无奈,“我看你们俩这是,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。”

这搁着普通人家,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,但是到了沈美云和季长峥的身上,就很正常了。

沈美云笑眯眯道,“我和季长峥都爱吃,绵绵也爱吃,每个月挣的工资,都糊口去了。”

“一点没攒?”

陈秋荷意外道。

沈美云想了想,“工资全吃了,但是绵绵爷爷奶奶给的红包,以及补贴的钱,都还在。”

前后给了几千块了呢,那是大头,沈美云存在信用合作社里面没动。

陈秋荷听到这话,好玄乎,差点一口气没上去,又跟着晕倒了。

“你和长峥两个人加起来,一个月工资少说一百块呢?就一点没攒?”

沈美云摇摇头,“攒不住,妈你先别上头,我跟你算。”

“我们一家子都爱吃细粮,富强粉,精白米,妈,你说这多贵,加上粮票,一袋子也要八九块了,我一个月能买三袋左右,有时候还不够,还要去食堂吃。”

“还有这肉,供销社没有,我们去的老乡家里买的,那也不便宜,还有菜,家里的小院子种的那点菜哪里够,还不是一天三顿去供销社买,另外还有有绵绵的学费,衣服,外加偶尔生病,我的衣服零食擦脸的,季长峥的人情往来,一个月下来,一百块钱有时候还不够,我们还要搭点老本。”

这真不是开玩笑。

一百块在他们家也就是将将够开销而已。

陈秋荷,“……”

“美云,但凡是你换个人嫁,日子都过不成这样。”

天底下像是季长峥这种,有多少就纵着花多少的,真找不出来。

哪怕自己是沈美云亲妈,也不得不承认,女儿嫁的好。

沈美云咬着筷子,笑眯眯道,“所以,我才嫁给季长峥嘛。”

嫁给季长峥衣食无忧,大事有人担,小事有人操心,反正在沈美云看来,她嫁给季长峥跟婚前也没啥区别了。

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换了个地方住,离父母远了点。

见到闺女红光满面,容光焕发的样子,陈秋荷就知道闺女婚后的日子过的不错。

她也跟着放心了。

沈美云吃完了饭,这才说道,“妈,今天上午我不是去看望了老支书吗?他跟我提了下漠河市那边的中学开始停课了,我们俩的意见是一致的,这一股风很快就会吹到胜利公社来。”

“所以,我和他都建议你。把公社中学当老师的这份差事给辞了,回到生产队不管是养猪也罢,还是去出工分也罢,虽然累点,但是安全。”

这个关头,安全比啥都重要。

陈秋荷听到沈美云这话后,脸上的笑容也没了,“这么严重了?”

沈美云嗯了一声,她没把话说的太满。

“不过,现在这一股风气还没到咱们公社来,你还有时间准备。”接着,她话锋一转,“但是,我是觉得这件事越快越好。”

陈秋荷沉默了下,半晌,这才说道,“我下午就去和校长说,让他找人。”

“不过,盯着我这个位置的人也多,我明天走,明天下午就有人来替代我上课了。”

在公社中学当老师,工资算不上高,但是胜在体面,风吹不着雨晒不着,而且还能坐办公室。

是以,这个职位就像是大肥肉一样,谁都想咬一口。

陈秋荷能去教书,一是她自己的能力确实有,二还是沾了女儿沈美云的光。

沈美云在公社打响了名声,又把养猪场成立了起来,让去年过年的时候,胜利公社在市里面狠狠的出了一把风头。

陈秋荷能选上去公社中学教书,对方多少也是看在沈美云的面子上。

不过,女儿既然把话都说这么明白了。

她自然没有不答应的。

沈美云见她肯辞职,便松了一口气,“妈,你不用担心钱不够的问题,我这里有。”

“你就算是回来了,在大队里面,我也养得起。”

这是实话,除去工资的这些钱,她和拿着物资换了不少的钱,都在泡泡里面存着。

无非是拿个几百出来,让父母留着家用,这点钱她还是出的起的。

陈秋荷一听,下意识的拒绝了,“不用,你把米面粮油,都给家里存着了,我和你爸花不了多少钱。”

菜自己种的有就更不担心了。

沈美云没继续这个话题,“反正你不用担心生活上的问题,钱我挣的有。”

她压低了嗓音,“季长峥不知道。”

这是她和绵绵的私房钱!

陈秋荷在收拾饭桌,听到这话,顿时瞪了她一眼,“人家长峥对你这么好,你瞒着他不地道。”

沈美云摊手,“那我要说有钱,就要解释那个秘密,妈,你说我能装东西这件事,能和季长峥说吗?”

这下好了,把陈秋荷问倒了。

她犹豫了片刻,“算了,这个先别说,在等等看。”

她都怕自己别做梦的时候说出去,到时候给女儿添麻烦。

还是少一个人知道的好。

“那不就是了。”沈美云笑的坦然,“两口子过日子,谁还没点秘密了,季长峥也有,只是我不问而已,但是这些事情并不影响我们双方的感情。”

听到沈美云如此直白的话。

陈秋荷倒是难得不知道说些什么好,因为她发现自己那些过来人的经验,放在女儿身上完全不适用。

她想了想,“只要你们感情好就行,别的都是其次。”

沈美云笑了笑,低声说道,“必须的呀。”

趁着中午吃饭午休的功夫,她特意跑了一趟知青点。

作者有话要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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