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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4章 第 84 章

作品:与穿来的将军丈夫在边疆养娃[七零] 作者:一寸墨 分类:历史军事 字数:193万 更新时间:2023-05-25 23:09

杜宏毅可不管左高朋跟袁向阳怎么看自己,他盯着卫凌猛啃了一会馒头,最终见卫凌不仅没受影响,饭还吃得更香后不得不偃旗息鼓。

“老卫,今天是不是没带吃的?”

杜宏毅除了笑话卫凌,最关心的还是卫凌有没有从家里带吃的出来。

卫凌淡淡地瞟了杜宏毅一眼。

突然就觉得杜宏毅这小子确实配不上黄婉清,不是因为他答应秦清曼认黄婉清为妹妹就看杜宏毅这不顺眼,而是这小子有的时候又楞又幼稚,配黄婉清稍微欠了点。

黄婉清适合找个细心能保护她的男人。

“你……你为啥这样看我?”杜宏毅被卫凌这一眼看得毛骨悚然起来。

心里有种极度危险的感觉。

“你不是说我被踢出门了吗,我都被踢出门了,当然就没有吃的可以带。”卫凌终于仁慈地回答了杜宏毅一句。

一句话,不仅是杜宏毅蔫巴下来,左高朋与袁向阳也无奈地叹息一声。

这段时间卫凌天天回家,他们几人可算是享福了。

虽然不至于卫凌天天都给他们带好吃的,但隔个一两天他们还是能改善伙食的,原本按照惯例,今天是他们改善伙食的日子,结果卫凌自己都吃食堂。

不用说了,美食肯定泡了汤。

“我说你们几个小子能不能有点眼力劲,在我这唉声叹气,这是嫌我没收拾你们吗?”就这几人心绪不高时,一道炸雷一样的声音在杜宏毅几人耳边响起。

同时一个大铁勺也出现在几人的饭盒上空。

看到铁勺,杜宏毅几人都狠狠吞下嘴里的馒头,然后看着黄兴业笑得讨好,“黄兴业同志,你今天的早餐做得非常成功,我们刚刚正在讨论,馒头不错。”

杜宏毅为了取信黄兴业,甚至把手里的馒头向黄大师傅扬了扬。

他刚刚被卫凌气到,馒头确实啃得大口。

黄兴业不置可否地扬了扬眉头,看向优雅喝玉米碴子的卫凌,要说谁最实诚,他还是觉得是卫凌。

卫凌喝完最后一口粥,起身轻轻拨开黄兴业的大铁勺,拉着人出了食堂大门,他今天来食堂吃早餐一是因为没在家吃,二是专门来找黄兴业的。

因为他们师部杀年猪的事就是黄兴业这个大师傅负责。

“你找我有事?”黄兴业还是能看出卫凌的意思。

“嗯,有事。”卫凌老老实实点头。

然后两人又离食堂远了一点,免得被杜宏毅这几个家伙跑来偷听。

食堂里,黄兴业一离开杜宏毅就遭到了群起攻之。

不仅仅只有左高朋与袁向阳收拾他,还有食堂里其他吃饭的人员。

几个副团跟参谋直接就把杜宏毅扔到食堂外的雪地里,同时大家也把手里的馒头塞到杜宏毅的嘴里。

狗嘴吐不出象牙。

黄师傅今天的馒头哪里做得好吃了,外表看起来是挺蓬松,咬起来也有韧劲,但馒头它是咸的。

咸的!

还是比较咸那种。

估计是黄大师把盐巴看成白糖了,所以他们今天人人都吃了一顿咸馒头,因为黄大师傅主厨的事,大家也就没吭声,不好吃就不好吃吧,反正也吃不坏肚子。

结果出了个杜宏毅。

你说你,夸什么不好,偏偏夸馒头好吃,这不是给大家伙撒盐吗。

杜宏毅被一群没大没小的家伙收拾了一顿,老老实实回食堂喝玉米碴子。

幸好玉米碴子没放盐,也没放糖,喝多少都没问题。

食堂那边杜宏毅一群人闹出的动静不小,跟卫凌没走多远的黄兴业当然听见了,听见也不计较,只是笑着骂了句这群小兔崽子。

“黄叔,馒头有点咸。”

卫凌老老实实给黄兴业提意见。

“知道了。”黄兴业无奈地摇头,他不是不识字吗,要是识字,肯定能分清楚瓶瓶罐罐上面写的字,也就不会把调味料搞错。

“黄叔,你可以学学认字。”

卫凌是真心提意。

黄兴业咧嘴笑了起来,“我都这把年纪了,还学什么认字,估计等我学会都退休了,不学,一看到字我脑袋都疼,打死我都不学。”

卫凌看着才四十多的黄兴业最终没有再建议对方认字。

其实他们食堂黄兴业也掌管了这么多年,大家都习惯,饭菜的味道改不改也没什么,就这么吃着一个个也都健康着,反而是一种乐趣。

“对了,你找我啥事?”

黄兴业动了动手里的大铁勺,他拎着有点轻了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长年累月用着,铁磨损太厉害,看来他得再打一把大铁勺了。

“黄叔,杀年猪的时候能不能给我换点猪血。”

卫凌直接说出自己的目的。

“你要猪血干嘛?”黄兴业诧异地看向卫凌,他们这猪血可是好东西,吃了对身体的益处很大,每年杀年猪后都会特意做个叫做满江红的菜。

其实就是炒猪血。

猪血跟韭菜一起炒,能香得让人狠狠吃上几个大馒头。

卫凌对黄兴业肯定不会隐瞒,直接说道:“我媳妇想用猪血做点血灌肠吃。”

“做血肠的血要得多,我原本想着你要的少就匀点给你,如果是做血肠,那可能没多少。”黄兴业也实在,没藏着掖着,直接把难处说了出来。

卫凌看出黄兴业的好意,摇头道:“黄叔,不用匀,就正常分就行,把我那份,还有杜宏毅几人的都算在一起。”说完干脆又补充了一句,“把师长、政委、还有洪叔那份也留给我。”

黄兴业瞬间明白卫凌媳妇做的这血肠可能不一样。

不然卫凌不敢狮子大开口要了这么多人的猪血份额,“行,我给你留着,把我那份也给你,不过你媳妇血肠做好后得给我尝尝。”

黄兴业虽然没了味觉,但对美食还是很向往的。

“黄叔,肯定有你那份,你不给都有你的。”卫凌跟王承平关系好,当然也跟黄兴业的关系好。

毕竟黄兴业可是王承平手下几十年的老兵,曾经还救过师部不少人。

“还是你小子上道。”黄兴业笑着用拳头捶了捶卫凌的肩膀。

“黄叔,食堂的糯米多吗?多的话我换点走。”卫凌跟黄兴业开口可不仅仅只是为了猪血,还有糯米,供销社糯米可能不多,但他们师部肯定有。

黄兴业惊奇地看着卫凌。

卫凌结婚后真的多了好多烟火气息。

以前的卫凌清清冷冷,就算很尊重他们,但好似总隔着看不见的距离,现在的卫凌不仅话语多了,还会跟他商量着要换物资。

真是神奇。

“叔,我是人。”卫凌无奈地看了一眼黄兴业。

“哈哈哈,我知道了,我一会去看看食堂库存还有多少糯米,之前后勤部进过一批糯米,但不知道能做成什么美食,我就一直没有动,多的话我就分你一点。”黄兴业对卫凌还是很大方的。

“嗯,我用粮票换。”

卫凌不是搞特权之人,该遵守的规则一定遵守。

“滚滚滚,你以为我白送你,不拿粮票你小子啥也别想得。”黄兴业不耐烦地赶卫凌走,自己则扛着大铁勺回了食堂,顺便去仓库看了一眼。

下午下班时,黄兴业就扛了一袋檽米放在了卫凌的车上。

“这么多?”卫凌都没想到黄兴业能分他这么多糯米。

“称过,一百斤,仓库里的檽米一直没动,还剩不少,给你匀这些只是九牛一毛。”黄兴业满意地从卫凌手里接过一百斤的粮票。

这粮票他一会要交到后勤部去的。

“黄叔,我走了,改天有空你去我家吃饭,我让我媳妇给你打酒喝。”卫凌知道黄兴业自从退到食堂就喜欢喝口小酒,干脆投其所好。

“行,我一定去。”

黄兴业露出美滋滋的笑容,同时对卫凌挥了挥手。

这是赶卫凌赶紧回家,甚至还提醒了一句,“路上开慢点,积雪深。”

“知道了,黄叔,我走了。”

卫凌发动汽车离开了师部,一路向家的方向开去。

卫凌的车刚开出师部,黄兴业的身后就冒出了几个身影,是王承平与张政委,还有后勤部的洪伟。

原本黄兴业打算给卫凌分五十斤檽米就足够了,但去库房的时候遇到了洪伟,洪伟一问,他当然是实话实说,洪伟可是尝过秦清曼厨艺的人。

立刻敏锐地察觉到秦清曼在做美食。

这美食卫凌既然敢把他们几人的猪血份额要走,就说明他们也有一份,想到从来没吃过的美食,洪伟坐不住了。

赶紧去找了王承平与张政委。

三人一合计,为了多吃点美食,直接就让黄兴业给卫凌分了一百斤糯米。

这么多糯米,他们几人最少也能分到好几斤。

再说了,一斤糯米煮熟可不止一斤。

然后秦清曼就收到了一百斤颗粒饱满的好糯米,七十年代我国对军队非常重视,供给的都是非常好的物资,所以秦清曼拿到手就知道卫凌从师部分来的糯米有多好。

比她在供销社买的好多了。

“阿凌,你既然在师部要了那么多猪血,那咱们就多做点血灌肠,到时候给师长他们都多送点。”秦清曼瞬间决定把卫凌拿回来的糯米全部做成血灌肠,至于她从供销社买的那十几斤,干脆就做成甜酒。

也就是四川人说的醪糟。

“师部杀猪我就通知你。”卫凌一边提起糯米往储物间走,一边牵起秦清曼的手。

跟媳妇在一起,他一刻都舍不得放开媳妇的手。

离屯里杀年猪的时间越近就说明离过年越近,这几天秦清曼已经给狼崽子用缝纫机踩了一件衣服出来,就是简简单单的套头马甲。

穿上马甲的狼崽子高兴坏了。

晚上睡觉都舍不得脱下来,要不是秦清曼强行给狼崽子脱了,估计狼崽子打算就这么穿一辈子。

楚楚第一次看到穿衣服的狼崽子抱着肚子差点笑抽过去。

被狼崽子狠狠咬了几口才罢休。

随着时间的流逝,狼崽子也长了几颗牙,就几颗,才刚冒出牙床,咬人或者是咬肉一点威力都没有,但不妨碍狼崽子一天到晚找磨牙的东西折腾。

这天卫凌去师部上班后,屯里突然热闹起来。

不仅人声鼎沸,还伴随着猪叫的声音。

猪叫得很惨,一听就能听出是被拖着走。

“清曼姑,楚楚,快,快,去屯口,咱们屯要杀年猪了。”来通知秦清曼跟楚楚的是三木小家伙,小家伙别看才四岁,口齿很清楚,传话是个好手。

“今年大队养的猪丰收,我们屯多分了点,咱们杀四头猪!”三木兴奋地向秦清曼跟楚楚比划出四根手指,脸上也是一脸的兴奋。

之前家家户户分了山上狩猎来的肉,各家都狠狠开了荤。

小孩这几天天天吃着带肉的菜当然知道肉食是多么的美味,所以一得到消息知道屯里分了四头猪,立刻兴奋地跑来跟秦清曼姐弟俩分享喜悦。

“我去拿点糯米,楚楚你先穿好衣服等我。”

秦清曼抱着面盆就去了储物间,屯里要杀猪,她当然要去接血做血灌肠。

因为不知道能分到多少猪血,秦清曼也没多拿檽米,就拿了七、八斤,然后用水把糯米淘洗干净,在面盆上盖了张篾子挡灰尘就去了屯口。

还没到屯口,就遇到了很多人。

大家拿柳筐的拿柳筐,拿碗的拿碗,还有人跟秦清曼一样,也抱个面盆。

看来屯里也有人家要做血肠。

不过秦清曼看了看别人的盆,都是空面盆,不像她,还带了糯米来。

“清曼丫头,你家也做血肠呢?”

一些人看见秦清曼就打起了招呼。

“好久没吃了,做点尝尝味道。”秦清曼大大方方承认她家要做血肠,反正做血肠没什么技术,哪家愿意做就做。

“我家原本是不打算做血肠的,结果我家哪口子想吃点血肠下酒,这不,我就只能做点了。”

“可不是,猪血哪有肉好,我家要不是我那口子也馋血肠下酒,我还真不爱做。”

“对,听说今年咱们屯杀四头年猪,分的肉多,我才同意做血肠的,要是按照往年杀猪的量,我是绝对不可能做血肠给人下酒,还是分肉划算。”

屯里人就是这样,几个相熟的遇到一起立刻就闲聊家常起来。

大家的话题也都在分肉上。

秦清曼也跟着大家说了几句。

总的来说,分肉的人家多,要血的少,毕竟猪血确实没猪肉划算。

要不是做血肠需要热血,平时想吃点猪血去供销社也能买到,买肉要肉票,猪血这种汤汤水水不算正经肉的也就不需要肉票,一毛钱就能买一大块。

“谁说不是呢,分猪血确实不划算啊。”

好几个端着面盆的妇女一脸的不愿意。

从过日子来说,肯定是分肉更好,很划算,但他们家里有人就好血肠下酒,没法子,明知道不划算也只能照办,谁叫他们是一家人。

不过大家嘴里还是要嘀咕几句的。

秦清曼是年轻的媳妇,没怎么插嘴,大部分都是听大家说,偶尔接几句别人的问话。

至于楚楚,早就领着狼崽子跟着三木跑没影了。

屯里猎人家的猎狗轻易不放出门,怕伤到小孩,所以狼崽子这段时间在屯里也混熟了。

它还小,长得又肥嘟嘟的可爱,楚楚看到大人就把狼崽子抱怀里,所以大家还真没注意秦家养着的是只狼。

今天人多,屯里到处都是人,楚楚担心狼崽子被踩到,直接就抱在了自己的怀里。

出了门,狼崽子还算听楚楚的话,很安心地待在小孩的怀里,只露出圆溜溜的脑袋好奇地看着人山人海的靠山屯。

杀年猪是既热闹又开心的大日子,家家户户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都出门看热闹,所以整个屯都沸腾了,热闹得都像是在过年一样。

“楚楚,三木,这,这里,快,我给你们占了位置。”

屯广场上已经捆好了四头大肥猪。

每头肥猪都又肥又大,猪脸上尽是褶皱,可见这猪绝对是结结实实养了一年的大肥猪。

这样的猪肉特别好吃。

肥肉肥而不腻,瘦肉瘦而不柴,骨头啃起来更是香得让人停不下嘴。

屯里其他小孩到得早,占据了看杀猪的最佳位置,他们一看到三木跟楚楚就着急地招手。

好朋友就要一起分享。

三木抓着楚楚的手就跑进了孩子堆里,然后一群小孩目光炯炯地等待着杀猪。

一方风土一方人情,屯里的小孩从小就看杀猪,对于杀猪一点都不害怕,他们只要一想到猪杀后能吃到香喷喷的猪肉,一个个看向大肥猪的目光都跟狼一样。

恨不得滴口水。

楚楚也在跟着大家伙抹嘴角的口水。

野猪肉跟家猪肉的口感不同,说起来他更喜欢吃家猪肉。

“杀猪,杀猪!”大人们还没开始,小孩们却先忍不住了,一个个握紧着拳头大叫起来。

“哈哈哈,这帮小兔崽子肯定是馋肉了。”

大人们看着小孩们的着急样,一个个善意地大笑起来,烧水的赶紧往灶膛里多添了几根木柴。

要想杀猪,还有一个关键的步骤,那就是开水。

开水褪毛。

杀猪的时候一次性把毛褪干净,猪皮上才不会残留猪毛,做出的美食才不影响口感。

秦清曼他们来得及时,到的时候锅里的水即将烧开。

这个时候正是杀猪的好时候。

随着一道响亮而又热闹的猪叫声响起,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,猪颈被捅出一个洞,鲜红猪血也喷洒出来。

早就等待在一旁做猪血的人们捧着自家盆冲过去接猪血。

这个时候的猪血是热的,在寒冷的天气里腾腾地冒着热气。

秦清曼动作还算敏捷,赶到第一波接到了猪血,也就是这个时候大家才发现秦清曼的面盆跟大家不一样。

“清曼丫头,里面是啥?”

人们好奇得很。

“是糯米。”秦清曼并不隐瞒,糯米的血灌肠做法很简单,谁愿意学就学,只要舍得放糯米。

毕竟他们这不仅大米贵,糯米更贵。

“这样做出来的血肠好吃吗?”众人不用秦清曼解释就知道这肯定是做血肠的。

“加了糯米口感更糯,我觉得更有嚼头。”

秦清曼开心地收回自己的面盆,加了檽米,她家不用多少猪血就能灌出不少血肠。

别看檽米才七八斤,煮好后起码二十来斤,够吃无数种吃法。

就在秦清曼用筷子把猪血与檽米搅拌均匀时,大家也都听到了秦清曼的话,有些人动心,但有些人还是舍不得糯米,糯米可比猪血与大肠金贵多了。

秦清曼没等分肉就先回了家。

天冷,得马上把猪血灌到大肠里,不然一会就冻成冰坨子了。

楚楚没跟秦清曼回家,他还跟着三木这群小孩在看杀猪。